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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 轮椅橄榄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07年5月13日一5月19日 二、比赛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三、参赛单位:已获得参加全运会决赛资格的代表队,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队、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队 四、竞赛分组:混合组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1、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女运动员可随队参赛),工作人员与运动员比例为1:2。 2、每队报名运动员中,只允许含一名交流/协议运动员。 (二)运动员条件: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竞赛规程总则》第四条有关规定。 (三)报名报到: 1、报名:获得参赛资格的代表队,按《竞赛规程总则》要求的第三次报名时间报名。报名时,将运动员报名表打印版;(须盖有公章)和电子版(3.5寸软盘Excel文件)一式二份,分别寄到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和第七届全国残运会组委会竞赛部,并将运动员体检证明及运动员本年度的两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寄第七届全国残运会组委会竞赛部,逾期报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表填写不合格(录入错误、书写不清晰),将不予受理。 2、报到:各队于2007年5月9日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后,将进行运动员分级和资格审查。 3、主办单位委派的仲裁、技术代表、技术人员、裁判长、主裁判、分级人员按组委会通知时间报到。 六、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执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印发的《残疾人体育竞赛项目指导手册》中轮椅橄榄球项目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二)竞赛形式: 1、若参赛队为八支,则采用单循环赛制。 2、若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队、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队参赛,则采用分组循环赛制,具体办法在抽签会上确定。 3、抽签会将另行通知。 (三)竞赛规定 1、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持有2006/2007年度已注册的注册证和参赛证。 2、每场比赛开始前,各队教练员必须提交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名单以及资格审查合格证明,上场队员4人,替补队员8人(也可少于8人)。 3、比赛中如无故弃权,则判罚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包括已赛和未赛场次)为每场O:lO负于对方,并按《竞赛规程总则》第七条进行处理,视情节在代表团团体总分中扣除5—10分,并取消其“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4、场上运动员的分级值:运动员的分值分别应该为0.5、1.0、1.5、2.O、2.5、3.0、3.5共7个级差分,而上场的4名运动员的分级值数之和不得超过8分。由于运动员受伤或被罚下造成场上运动员不足4人但不少于2人时,比赛正常进行,此时场上运动员级别分值之和必须低于8分。 5、每场比赛分4节,每节8分钟,第1、3节后有1分钟的休息时间,中场休息时间为5分钟,第一个加时赛前休息2分钟,此后加时赛之间休息1分钟,加时赛时间为3分钟,直至比赛决出胜负。每场比赛各队共有4次暂停的机会,加时赛有1次暂停的机会,每次暂停1分钟。如比赛中的暂停没用完,可延续到加时赛中。 6、比赛服装:应按照规则要求各队须备有两套以上深浅不同颜色的统一比赛服装,上衣、下裤颜色可不同,但必须全队统一。 7、号码:运动员比赛服装前后要有明显的固定号码(1—15号),身前号码要在运动衫左侧上方,背后的号码可固定在轮椅的靠背后,号码颜色应醒目,与运动服反差较大,号码线条宽度至少是2厘米,前面号码高至少10厘米,背后号码至少高12—20厘米。场上队长应在右臂上带着写有“C”字的臂章,而替补队长要在右臂上带着写有“A”臂章,号码长度均为10厘米。 8、场地:使用标准篮球场作为比赛场地,场地长28米,宽15米,中圈的半径为1.80米,在端线的球门线上有两个相距8米的圆锥体来注明球门的位置,圆锥体高度不超过45厘米。 9、器材:轮椅必须符合规则要求,裁判员将在每场比赛前要求对轮椅进行检查。严禁使用在赛场地板留下车轮痕迹的轮胎。 10、比赛用球:使用标准的比赛排球(白色),由大会组委 会提供。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四)计分和决定名次的办法: 1、单循环赛及分组循环赛第一阶段的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1)各队胜一场计2分,负一场计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两队积分相等,按两队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胜者名次列前。 (3)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等,按其之间比赛的得失分率(即总得分/总失分=得失分率)决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用同样方法按同一循环比赛中所有场次的总得失分率决定名次。 2、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的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在抽签会上进一步说明。 (五)兴奋剂检测: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拟定的2007年检测计划进行抽测。 七、名次录取、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办法: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录取名次。 (二)计分办法: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励办法:获得前六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四至六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2号北奥大厦7层 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 竞赛部 邮 编:100029 联 系 人.岳 鑫 联系电话:(010)84638488—8020 传 真:(0lO)84638488—8074 (010)84638488—8051㈡ 第七届全国残运会组委会竞赛部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 省体育局 邮 编:650041 联 系 人:雷波 卢建华 联系电话:(0871)3163670 5710532 传 真:(0871)31636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