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

坐式排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07513日一519

    二、比赛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三、参赛单位:已获得参加全运会决赛资格的代表队,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队、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队

四、竞赛分组:男子组、女子组

    五、参赛办法:

    ()报名人数:

    1、每队限报运动员12人,工作人员与运动员的比例为13

    2、每队报名运动员中,只允许含一名交流/协议运动员。

    ()运动员条件: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竞赛规程总则》第四条有关规定。

    ()报名报到:

    1、报名:获得参赛资格的代表队,按《竞赛规程总则》要求的第三次报名时间报名。报名时,将运动员报名表打印版(须盖有公章)和电子版(35寸软盘Excel文件)一式二份,分别寄到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和第七届全国残运会竞赛部,并将运动员体检证明及运动员本年度的两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寄第七届全国残运会竞赛部,逾期报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表填写不合格(录入错误、书写不清晰),将不予受理。

2、报到:各队于200759日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后,将进行运动员分级和资格审查。

3、主办单位选派的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主裁判、分级人员按组委会通知时间报到。  

六、竞赛办法:

()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执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印发的《残疾人体育竞赛项目指导手册》中坐式排球项目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竞赛形式:  

    1、若参赛队为八支,则采用单循环赛制贝格尔编排法编排。  

2、若香港特别行政区代表队、澳门特别行政区代表队参赛,则采用分组循环赛制,具体办法将在抽签会上确定。

    3、抽签会将另行通知。   

()竞赛规定:   

1、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持有20062007年度已注册的注册证和参赛证。   

    2、比赛中如无故弃权,则判罚该队所有比赛成绩(包括已赛和未赛场次)为每场O3、每局O25负于对方,并按《竞赛规程总则》第七条进行处理,视情节在代表团团体总分中扣除5-10分,并取消其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3、各队须备有两套以上深浅不同颜色的统一比赛服装。报名时,必须填写服装颜色。允许队员穿长裤和使用绷带(但要求全队颜色一致),但不允许穿着使用厚材料、特殊制作的长裤或短裤。

    4、运动员上衣在胸前和背后的中间位置,必须有号码(1—18)。胸前号码至少15厘米高,服装背后号码至少20厘米高(队长上衣号码下要有明显标志),号码笔画宽度至少2厘米。

  5、各队比赛服装可以有赞助单位的广告,但不得覆盖号码和队长标志。

6、比赛用球:使用经中国排球协会批准的标准比赛用球,由大会组委会提供。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

1、单循环及分组循环赛第一阶段的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1)各队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采用下列办法决定名次:

A(胜局总和)/B(负局总和)=C值;C值高者名次列前。   

(3)C值仍相等,则采用:

X(胜分总和)/Y(负分总和)=Z值;Z值高者名次列前。   

(4)Z值相等,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2、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计分和决定名次办法,在抽签会上进一步说明。

()兴奋剂检测: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拟定的2007年检测计划进行抽测。

七、名次录取、计分与奖励办法:

    ()名次录取办法: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录取名次。

    ()计分办法: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奖励办法:获得前六名的代表队,颁发奖杯;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四至六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体育道德风尚奖

    八、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九、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2号北奥大厦7

              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  竞赛部

    编:100029

联 系 人:付 

联系电话:(010)84638488—8078

    真:(010)84638488—8075

              (010)84638488—8051

第七届全国残运会组委会竞赛部

    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99  省体育局

    编:650041

联 系 人:雷波  卢建华

联系电话:(0871)3163670  5710532

    真:(0871)316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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