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残疾人运动会轮椅网球

比赛暨2006年全国轮椅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2006年10月14日-10月20日

  二、比赛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三、参赛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四、竞赛分组:肢体残疾组(男子、女子)

  五、参赛办法:

(一)报名人数:

1、每单位男、女报名人数不限。

  2、每队报名运动员中,只允许含一名交流/协议运动员。

(二)运动员条件: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竞赛规程总则》第四条中有关规定。

  (三)报名报到:

  1、报名:各单位于2006年8月14日截止。将运动员报名打印版(须盖有公章)和电子版(3.5寸软盘Excel文件)一二份,分别寄到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和第七届全国残运会组委竞赛部,并将运动员体检证明及运动员本年度的两张二寸免冠彩色照片,寄第七届全国残运会组委会竞赛部。逾期报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或报名表填写不合格(录入错误书写不清晰),将不予受理。

    2、报到:各队于2006年10月12日报到,提前报到需与承办单位联系。报到后,将进行运动员分级和资格审查。

    3、主办单位选派的仲裁、技术代表、裁判长、主裁判、裁判员和分级人员按组委会通知时间报到。

    六、竞赛项目:

    男子团体(公开级)     女子团体(公开级)

    男子单打(公开级)     女子单打(公开级)

    男子双打(公开级)     女子双打(公开级)

    七、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执行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最新审定印发的《残疾人体育竞赛项目指导手册》中轮椅网球项目的竞赛规则和分级规定。

    (二)竞赛规定:

    1、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持有2006/2007年度已注册的注册证和参赛证。

    2、个人赛、双打赛采取淘汰赛或循环赛,将视各组报名人数在《竞赛补充通知》中进一步说明,团体赛采用联合杯赛制。

 3、竞赛分组及运动员比赛位置,在技术会议上抽签决定

 4、种子选手,由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根据最近国内外比赛成绩名次确定。

     5、每场比赛,采用三盘两胜和平局决胜制。

     6、团体比赛,由两个单打和一个双打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二单打和双打。每个团体比赛的运动队,至少要有两名运动员参加,无论胜负,三场比赛均要完成。

     7、比赛中如无故弃权,则判罚该运动员所有比赛成绩(包括已赛和未赛场次)为每场0:2负于对方,并按《竞赛规程总则》第七条进行处理,视情节在代表团团体总分中扣除47分,并取消该运动员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

     8、运动员因伤病请假,应有大会医生证明及领队签字,并须经技术代表批准。

(三)技术规定:

 1、运动员迟到15分钟按弃权处理。任何运动员如有连场比赛,可在两场比赛之间休息30分钟。

    2、单打比赛运动员,不接受场外指导。团体赛允许每队教练或领队一人坐在该场比赛的主裁一侧,只可在运动员交换场地时进行指导。

    3、比赛服装:运动员应按国际惯例执行。双打比赛中同一方的运动员服装应一致。厂商提供的广告宣传标志,服装背后不得超过10 x 25(em),前胸不得超过5 x10(em)。

    4、运动员不得使用容易对场地造成损坏的轮椅。

    5、比赛用球:使用符合国际网联正式比赛要求,经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批准使用的比赛用球,由大会组委会提供。训练用球各队自备。

    (四)兴奋剂检测: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兴奋剂检测中心拟定的2006年检测计划进行抽测。

    八、名次录取、计分与奖励办法:

    (一)名次录取办法:根据医学分级和资格审查后确定的人数,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录取单项名次。

    (二)计分办法:所有项目都作为单项比赛,计分方法按照《竞赛规程总则》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奖励办法:获得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颁发金、银、铜牌和证书,获得四至六名的运动员颁发证书。

    (四)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九、本规程的修改权、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联系方式及联系人:中国残疾人体育协会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2号北奥大厦7层

              中国残疾人奥林匹克运动管理中心  竞赛部

        编:100029

  联系人:付 

  联系电话:(010)846384888078

  传   真:(010)846384888075

             (010)846384888051

   第七届全国残运会组委会竞赛部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风东路99号  省体育局

   邮编:650041

   联系人:雷波  卢建华

   联系电话:(0871)3163670 571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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