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运会项目介绍:坐式排球

 

  参加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的选手是由截肢、脑瘫、脊髓损伤以及其他肢体残疾的运动员组成的。坐式排球最早于1956年在荷兰出现, 1980年,坐式排球第一次作为正式比赛项目进入残奥会。

  功能分级:

  运动员只要达到截肢、脑瘫、脊髓损伤以及其它肢体残疾的最低分级标准,又符合根据项目特点所规定的最低标准,即可参加比赛。

  比赛方式:

  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方式与奥运会排球比赛方式基本相同。不同只是运动员坐在地板上进行比赛,场地小于健全人比赛场地。

  场地设备:

  残奥会坐式排球比赛场地包括比赛区和无障碍区,其场地为10米×6米对称的长方形。比赛场地边线外无障碍区至少宽4米,端线外至少宽6米,比赛场地上空的无障碍空间至少高10米,网柱高1.25米,男子比赛网高为1.15米,女子比赛网高为1.05米。

  部分特殊规定:

  1、 上场的6名队员都必须坐在场地上进行比赛。

  2、 坐式排球比赛中,防守队员可以直接拦截发球。

  3、 有关臀部离地的规定:

  A、比赛过程中,运动员臀部必须保持与地面接触,不允许站立和行走。

  B、在发球、击球、拦网以及进攻性击球时,臀部都不允许抬离地面,防守队员在扑救距离较远的球时,可以有短暂的抬离。

  4、 只要没有妨碍对方的比赛,队员的手和脚允许越过中线,但要立即收回到本场地,不判为犯规(队员身体的臀部不允许越过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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